第20250520期租赁权联合拍卖公告
拍卖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中兴街1号1栋二楼湛江市拍卖行拍卖室
拍卖时间:2025年5月20日上午10时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5年5月12日、13日,具体展示安排请致电拍卖人
受委托,定于2025年5月20日上午10时,在湛江市赤坎区中兴街1号1栋二楼湛江市拍卖行拍卖室,公开拍卖如下租赁权。相关资料以拍卖会当天发放的为准。
一、拍卖标的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出租面积 (㎡) | 租赁 期限 (年) | 起拍价 (元/月)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1 | 湛江市赤坎区新春路90号 | 49.38 |
10
| 18600 | 45 | 租金每三年递增2% (捆绑出租)
|
2 | 湛江市赤坎区新春路90号第二幢 | 831.40 | ||||
3 | 湛江市赤坎区新春路90号第四幢 | 570.72 | ||||
4 | 湛江市赤坎区新春路90号第五幢 | 170 | ||||
5 | 湛江市赤坎区新春路90号第七幢 | 226.7 | ||||
备注: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由委托方按现场现状交付给买受人,租期以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的租期为准。 |
二、拍卖条件:
1、拍卖佣金收取标准:按成交价租期、租金总额的3%向承租方收取。
2、承租方须接受委托人《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物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所有条款。
3、租赁条件: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或租赁标的情况说明。
(1)竞买人必须是具备良好信用的自然人或企业,持有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的征信证明或诚信证明。
(2)承租方必须在场地内依法经营,服从政府统一规划及出租方管理,严禁违法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负责承租物业内的卫生包干、设施管理、安全责任等全部相关费用。
(3)出租的物业按现状整体出租,承租方须按此物业原貌进行修复并至少修复成二层楼(其中二层加盖无证)。修复所需资金由承租方承担,修复方案须委托人审核通过后实施,修复施工须依法依规,期间的安全责任由租方承担,委托人可协助承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租赁期满,承租方新增的建筑物及附属物、装修物件等不得私自拆除或故意毁坏,无偿归委托人所有,委托人要求或书面同意拆除的除外。
(4)此物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尽快修复消除隐患。承租方应在双方签署租赁协议后10天内开工,于50天内竣工。施工期内承租方需向委托人缴纳20万元工程履约金,承租方如不能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完工并通过验收,委托人有权没收工程履约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5)此物业修复工程的报建等相关手续均由承租方办理,在征得委托人同意的前提下,委托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并在自身职责范围内给予承租方适当协助。
(6)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转租、分租。
(7)如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拆迁房屋或政府回收土地、企业对该范围土地进行“三旧”改造或企业改制需要处置资产,委托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终止租赁合同,买受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依时迁出,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因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提交资料及办理登记手续时间:
2025年5月14日12时前,符合要求的竞买人请携带相关资料(详见附件),到湛江市赤坎区中兴街1号首层之九湛江腾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交资料及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资料不齐或不合格者不予以通过资格审核。
四、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5月14日15:00-17:00竞买人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到湛江市赤坎区中兴街1号首层之九湛江腾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由委托人进行资格审核。
通过审核的竞买人请于2025年5月15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如下账户(户名:湛江腾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30001230900009472,开户银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棠支行;以到账为准)。
联系电话:0759-3338792(拍卖行)、0759-3394166(腾顺)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中兴街1号3栋二楼
展示时间:2025年5月12日、13日,具体展示安排请致电拍卖人
拍卖行网址:https://www.zjspmh.cn/
湛江市拍卖行
湛江腾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附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自然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缴款单(资格审核通过后提交);
4、个人征信证明。
上述资料以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
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缴款单(资格审核通过后提交);
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的征信证明或诚信证明。
上述资料以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